近期,省内多个地市发生疫情,为构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严密防线,经研究决定,阳信县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制度。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瞒报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境外旅居史、病史、密切接触史的。
(二)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疫情重点地区和境外入(返)阳信未执行报备政策的。
(三)未严格执行居家医学观察管控措施,居家医学观察期间私自外出活动的。
(四)疫情期间散播不当言论,在网络或其他公众场合编造、散布、传播涉疫虚假信息造谣传谣的。
(五)公共场所未执行专人查验场所码、行程码的。
(六)纳入核酸检测范围人员,不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或由他人代做核酸检测的。
(七)未设置发热门诊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违规接诊发热患者的。
(八)个人举办宴请活动不向属地进行报备、不服从属地管理的。
(九)其他违反疫情防控政策的。
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动态信息可在国务院客户端或者国家卫健委官网上查询。
二、举报方式
发现上述情形,广大居民可进行举报(举报方式:扫描阳信疫情防控监督小程序或拨打举报电话8232367)。举报信息要尽量具体准确,便于核实。
三、奖励办法及相关要求
(一)举报线索由县联防联控与社会稳定组查证属实后,奖励举报人500元。同一情形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
(二)对被举报并查实以上情形的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四)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五)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有效,其他未尽事宜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阳信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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