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阳信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接网民举报称,县辖区某养生管理中心提供的公共无线WiFi服务存在违反网络安全法有关规定的情形,阳信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对该企业进行了实地调查取证。
二、查办过程
1月9日,阳信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对该养生管理中心进行了现场检查,经现场检查发现,该养生管理中心提供的公共无线WiFi服务未对使用者进行身份核验,没有配备日志审计设备,不记录留存用户信息和上网日志,网络安全技术保护措施未落实,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
三、处罚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决定给予该养生管理中心警告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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